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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属于法定公开的信息

来源:未知  作者:admin   日期:2016-11-28 15:18
       在泰州政府网站上,“政务公开”与“政府信息公开”之下的信息内容具有一定的交叉,如人事任免、政策法规、领导介绍等。由于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之间的区别,也会使公众产生在“政务公开”之下的信息并非法定公开信息的错误认知,根据条例的规定,信息应属于法定公开的信息。          
       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属于同级类目,信息内容不同,但有一定交叉重复。在泰州政府网站上,同时具有“政务公开”或“政务信息”(可将之视为“政务公开”。原因有二:一是政务公开大多以信息的形式公开,而不是将政务的全过程直播公开;二是放置于网络的信息意味着公开)和“政府信息公开”两个一级类目。          
       泰州政府网站的“政务公开”和“政府信息公开”的内容具有较多的重复,主要体现在“政府工作报告”、“人事任免”、“政府采购”、“财政预决算”等类信息。同时,“政务公开”之下的类目和信息数量比“政府信息公开”多,这些信息一般是“政务要闻”、“委局动态”、“统计信息”、“重点工作”、“监督检查”等类别。从法律规范角度看,《条例》明确规定公开的信息应在“政府信息公开”类目之下。但有些政府将应在“政府信息公开”类目中公开的信息,归入“政务公开”中。尽管这样做有一定的政策依据,但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,进而影响公众对公开信息的法定性的认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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